我本來一直想說,一不想進入他們莫名其妙的負責邏輯,二其實是有點不忍心去戳破那種貧乏的論證,我沒有想到的是,竟然這樣會被唯一真正該負責的人,詮釋為噤口不敢再辯駁,想了一下,那就只好把文本驗證再好好做一次,也花不了多久時間就是了。我想,我們不要白白被人家說我們是好戰鄉民或是網路判官,以下歡迎各種轉貼或是複製貼上,我願意為大家省下浪費口水跟他們對話的時間。
回應李燕對楊索的質疑:
李燕:以下分段拆解你對楊索的質疑。
夏林清身兼多重身分,既是社科院院長,又是當事人師長,甚且是輔心獨特實踐路線的宗師,她與輔心名聲息息相關,她所欲推動的體制外實踐,也指望由輔心做為一體制內入口而遂行,她是不是迄今仍緊抓輔心全系與她共同發言?她是不是到現在還在召喚輔心的共同情感,與她一起處理面對?這點從她臉書上每日溫情喊話應該都可以看得出來,所以她是如你所說,真的與事件本身毫無利害關係、因此毫無吃案動機嗎?妳是不是應該仔細思考,她的角色在事件中的位置到底是什麼?大學人事的黑暗,根本不需要額外驗證,你們又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時候拿制度出來當成是一種可靠的背書?人們並不是如你所說,不假思索地輕信朱,而是他的恐懼與懷疑,確實是在現實中合情合理的,所以,我們一直在等待夏提出自己的說法,可惜到目前等到的卻都只是模糊焦點的詭辯。
甚至是連詭辯都談不上的,論證。比如說你接下來提到的:
「首先,光是回到529朱生7000多字的PO文本身,談到713與夏見面那部分,三個人出來辦公室之後,核對談話內容。朱文自己白紙黑字就寫道:「…我提出,蔡正在共同的人際網路裡到處散播一個有利於加害者的版本,也許夏是聽了那個版本做出今天這樣的回應,周認為夏講話一向玄妙,也許是我們誤讀了她的意思。」看到沒有,當天周就很清楚的表示,她對夏的感受跟朱巫倆人感受不同,那何來三人核對無誤?所以 “三人核對無誤” 妳的前提很清楚是錯的。 現在,妳怎麼面對我舉出的這個事實?請注意,這不是旁人舉的,是朱生自己寫的。妳怎麼還說核對無誤?明明核對有差別」我還是只能,帶著遺憾與同情指出,周說:「也許是我們誤讀了她的意思」,並不等於妳後來講的:三人核對有差別。這一段朱生自敘的對話,是在敘述一個離開了夏林清辦公室之後,三個學生彼此交換意見的過程,彼時,三個人都對夏林清還有相當程度的信任,所以即使「彼此確認聽到的話都一樣、核對無誤」,但仍對夏的話語指涉意思願意持保留態度。也就是說,周在一種不相信老師會對他們說出那些話的狀況下,燃燒了她對於夏僅存的信任,來支撐一種願意相信老師的善意。對文本中,這一段的描述,我相信這才是還原脈絡、貼近事實的說法。而妳卻只拿出這句話,來說朱生敘述不可信;事實上不是他不可信,是妳根本理解能力有問題,連他原本的敘述都沒弄懂。同樣的,妳指出在607現場周的說話,同樣是剝除了脈絡之後的斷簡殘篇:她說「她沒有辦法完全同意朱的語氣」,也說「不是要否定朱的經驗」,請問這兩段看似矛盾的話,真的在語意邏輯上是矛盾的嗎?她所沒有辦法同意的,是朱行文的語氣,但是她不否定的,是朱的經驗。所以,在"經驗到什麼樣的事實"此一層面下,妳所援引的話,反而正落實了,周與朱與巫,他們對於過去一年來的經驗本身,確實是「共同同意」。以上兩項說明,還是站在妳主張楊索(或包括我在內的論者)有"義務"要去檢查朱生敘述的真偽,我本來一直堅持不要進入妳們荒誕的義務邏輯中去回應,沒有想到反而被妳們認為是「無法回應」,今天夏林清拿此事來說嘴,失笑之餘也覺得誤會真是大了,所以現在,就檢查給妳看。請你們萬萬不要以為,別人不想跟你們說話,是因為你們有道理,這是很悲哀、很悲哀的事。你們一直強調,觀者與論者,應該更仔細地思辨,應該對朱生所敘述,抱持懷疑與認真檢查,然而事實是,缺少了夏林清自己的故事版本,這件事情其實是沒有辦法做的。鄭小塔的版本、蔡桓庚的版本,都與事件本身關係不大,最多能說雙方對同一事實的認知不同,比如說鄭說她是以友伴身分介入,但是她事發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夏林清、在朱家說的話、以及系方順利接手後,她便不再介入,亦使人感到未必如此。但是這些事情,都可懸置,都可等候夏林清的文本,來帶眾人返回事件原點,她遲遲不公布,只要論者替她檢驗朱,這是可笑而且根本沒有道理的。還是再一次誠懇地建議,只有夏林清把她的版本說清楚了,事件才能落幕,而這不是楊索、張娟芬或我或任何媒體、鄉民的責任,是夏林清的責任。沒有人在含血噴人,是你們自己要檔著黑帽、不肯見光。
回應鍾君竺對於張娟芬的質疑:
張娟芬的分析,其實並沒有錯,是妳的語義邏輯掌握能力有限,不確定是故意或無心。妳舉了三項錯誤,勉強只有第三項可以說可能有點立足之地。
否則,第一項:張說:「同學問夏林清的女兒鄭某以什麼身份介入這件事,何東洪請夏林清回答,夏林清完全迴避問題,一個字也沒回答。」這是事實,夏林清的確對這個問題一個字都沒有回答,無關乎何東洪所詢問的當事人是指誰。也的確是何東洪很快速地把問題接過去,然後用他主持人的身分,把針對著夏林清而去的問題,丟回給在場群眾與朱巫。而妳若要說朱對此的沉默,是在「迴避問題」,妳在此偷換了原初被提問的對象是夏林清的這個前提:問題是針對夏林清去的,但被何東洪轉往朱巫與他人,在這個真實的狀況底下,朱再怎麼樣,也不是在這情境中,有責任應回答這個問題的人。即使我們不討論後半部,張娟芬的敘述依舊沒有偏差,夏林清的確是一個字都沒有回答。第二項:「朱同學說,夏林清本來承諾要對相關同學做一報告,他與巫同學一直在等,但後來夏林清忘了。夏林清當場承認,他真的忘了。然後夏林清一貫地把事情複雜化,說應該「需要有具體過程資料」,「不是這麼快速講話的時候」,對朱同學說:「你也要負一個責任,來想用什麼樣一個方式可以讓這個真正的事件歷程跟過程資料和脈絡可以出場」——很奇妙吧,變成朱同學要負某種冗長字詞堆砌出來的責任。然後何東洪很快介入,結束這個話題,讓大家問下一個問題。 」這也沒有錯。不管夏林清給足了多少理由,她確實就是「承認忘了,然後一貫地把事情複雜化,然後把責任丟給朱同學」。夏的那些理由,妳逕可提出做為補述,但那就是屬於張分析中「把事情複雜化」的過程,她還是準確地捕捉到當天的真實狀況。
第三項:我覺得確實是張文中比較貧弱的地方,張文的確無法佐證這裡存在著一個黑臉白臉的默契與套路,以及,與其說龔尤倩是在反對713的核對,不如說她是在將事件拉回當天(607)的現場,並且嘗試做處理順序的排序。那麼這又是為什麼呢?所以張娟芬的分析,並不是像妳說的那樣欲加之罪。妳、李燕、鄭小塔、夏林清的幾次回應,已經出現非常明顯的規律與格式,就是不斷地發散、模糊焦點,扯進越來越多的人,要人進入妳們的內部邏輯回應,而完全無法認清該內部邏輯其實於外界是毫無意義的,而要論理,恐怕要更加謹慎細緻,不是把責任像芋頭(?)一樣亂丟,自己做為原先事件爭議主體的責任就會消失。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28日
*原文網址:https://goo.gl/eetwqk
*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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