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受害者」是各種文化裡的共同現象,我們常會聽到有人評論說:「因為你/妳行為不檢,所以才被強暴。」「因為你/妳衣著暴露,所以才被強暴。」「因為你/妳喝醉酒,所以才被強暴。」還有各式各樣難以理解的說法,去強調受害的人咎由自取。
想請問,你會責怪一個被車撞的人不該過馬路嗎?你會責怪一個被搶劫的人帶錢出門嗎?你會責怪被花盆砸到的人沒穿盔甲嗎?
如果你不會的話,為何會覺得每個被性侵與傷害的人,隨時都要去預防那不可見的傷害與惡意,隨時都需要穿上鎧甲在每個場合,而不去檢討那些傷人的惡意與惡行?
檢視受害者的性格與日常行為,以尋求自身印象中的「錯誤」,並強加在受害事件中,是我們文化中的盲目。期望我們能共同創造一個對受害者更友善的社會,從停止譴責受害者開始。
潔晧
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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